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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怎麼說(時事篇) 第1341期:共享單車惹上首起官司 用戶摔傷索賠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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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2017年1月,31歲的北京市民馮先生租用ofo共享單車,在下坡騎行時失控摔傷。馮先生認爲,造成事故的原因是車輛剎車失靈,運營商未盡到維護檢修義務導致產品質量缺陷和安全隱患,於是將ofo運營商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索賠醫療費等共計兩萬元。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此案。這是騎行共享單車發生事故後,起訴至北京法院的首起案件。

【新聞】

請看《中國日報》的報道

A 31-year-old Beijing man is suing one of the country's biggest bike-sharing companies amid claims he was injured by a faulty bicycle in what is believed to be the first court case of its kind in China.

一名31歲的北京男子起訴中國一家大型單車共享公司,稱他因自行車故障而受傷,這是中國第一起共享單車被起訴案件。

【講解】

bike-sharing companies是共享單車公司。
原告姓馮,馮先生訴稱,2017年1月28日21時左右,其從地鐵八通線傳媒大學(Communication University of China,中國傳媒大學)站(subway station,地鐵站)出站,通過手機掃碼租用了拜克洛克公司投放運營的ofo共享單車。在騎行不到100米處遇到下坡,結果自行車剎車突然失靈(faulty brake),導致馮先生連人帶車失控摔倒。
據馮先生回憶,當時其面部着地,牙齒當場折斷5顆、缺損1顆,脣部、面部均受傷(facial abrasions)嚴重,經診斷爲上下脣內外及面部挫裂傷,鼻樑骨折(fractured nose)。
馮先生認爲,拜克洛克公司投放在產品運營過程中應做好維護保養檢修工作(upkeep),保障使用者人身安全。爲此,馮先生將拜克洛克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該公司賠償醫療費(medical fees)、誤工費(lost wages)、傷殘賠償金、後續治療費、交通費(transportation costs)、精神損害撫慰金(mental anguish)等共兩萬元。
北京朝陽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accepted the case)。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under further investigation)。

這句話怎麼說(時事篇) 第1341期:共享單車惹上首起官司 用戶摔傷索賠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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