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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怎麼說(時事篇) 第1329期:律師談天津兩幼童商場墜亡 家長對第二個孩子要擔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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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天津市一商場前天發生一起兩名幼童從高空墜落身亡的慘劇,當地警方通報,兩名幼童是兄妹,事發時有家長陪同。此事引起網絡關注。

【新聞】

請看《中國日報》的報道

(ECNS) - After two children fell to their death from the fourth floor of a shopping mall, a lawyer said the father could be criminally liable for at least one fatality.

兩名兒童從一家商場的四樓墜亡,有律師表示孩子的父親可能至少要爲其中一名兒童的死亡承擔刑事責任。

講解

criminally liable是刑事責任。
27日,晚上九點左右,天津大悅城南開店4樓中庭,兩個孩子墜樓當場身亡(fell to death)。現場的目擊者回憶稱,當時一個家長手裏抱着兩個2-3歲的孩子,靠近中間玻璃圍欄天井(glass barrier)處,孩子沒抱住,兩個孩子全部掉到負一層(basement level)。
事發時兩名幼童均由孩子的父親抱着(hold),一個孩子墜樓後,這名父親想要去拉(grasp)孩子,結果失手導致另一個孩子也掉了下去(fall)。
有律師表示,第二個孩子的死亡中孩子的父親要負擔刑事責任(face criminal charges)的可能比較大(highly possible)。家長沒有盡到安全照顧的義務(failed to fulfill his obligation of safe attendance)。
律師還指出,對於商場來講,它的隔板可能達到了國家標準(satisfy the national safety standard)。作爲商場也應該吸取悲劇(tragedy)的教訓,如何行使安全保障(ensure the safety)的義務,把它做得更好。

這句話怎麼說(時事篇) 第1329期:律師談天津兩幼童商場墜亡 家長對第二個孩子要擔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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