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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歸必讀:2021年最新留學回國人員落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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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的一線城市是留學生落戶的第一首選,爲了吸引具有海外留學背景的人才,國家出臺了各種留學生優待政策。一起來看看北上廣深四座熱門一線城市以及其他城市的最新留學生落戶政策。

海歸必讀:2021年最新留學回國人員落戶政策!

北京

要求

1.在國外獲得碩士(含)以上學位;出國前已獲得博士學位,出國進行博士後等訪問研究。

2.出國留學一年以上。(滿365天以護照出入境記錄爲準,目前政策是留學期間去其他國家旅遊的時間不扣除;以學業結束後第一次回國護照上的入境時間爲準。)

3.年齡45週歲(含)以下。

4.出國前已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出國期間若一直在掛靠社保,無法辦理落戶)

5.學成回國兩年內通過在京用人單位提交申請材料。

6.回國後,與在京單位建立正式勞動關係並按要求繳納北京市社會保險。

7.留學回國人員的個人信息須與留學期間一致。

8.赴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學習的人員,參照留學人員條件辦理。

落戶福利

1.優秀人才最高獎勵100萬;

2.政府提供10萬元企業開辦費;

3.提供短期週轉性住所;

4.免稅購車;

5.獲得北京市“特聘專家”稱號人士可以獲得100萬元獎勵。

熱門問題

Q1: 關於出國留學一年以上如何界定?

官方回覆:判斷是否符合條件的主要依據是留學人員護照所記錄的出入境時間。

解讀:在具體操作中,以課程開始前首次出境開始計算,截止到課程結束後的首次回國,扣除期間假期回國花去的時間,留學生在國外的累計時間多於365天即可(去年只需要待滿360天),這個時間可以包括研究生課程所要求的語言課或預科時間、你在其它國家旅行的時間,以及課程結束到拿畢業證之間的時間。

Q2: 關於“學業結束回國兩年之內申請在京就業落戶”手續中“兩年”時間如何界定?

回國時間參照留學人員本人護照所記錄出入境日期爲準。

時間從回國飛機落地那一天起計算。由於申請時一般存在較長的排隊預約時間,所以實際上可申請的期限不足2年。

Q3: 留學回國人員是否屬於應屆畢業生? 能否籤三方協議?

留學回國人員不分應屆和往屆,一律沒有三方協議,是否爲應屆,由用人單位界定。

Q4: 赴港、澳地區學習者,能否辦理就業落戶手續?

去中國香港或澳門特別行政區學習的同學可參照留學回國人員申請辦法辦理就業落戶手續。

上海

適用對象

1.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博士學位,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於1年;如爲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於半年。

2.在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獲得全日制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中央直屬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參照“雙一流”建設高校執行),並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碩士學位;或在國內非“雙一流”建設高校獲得全日制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並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學習獲得碩士學位;或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學士學位和碩士學位。

3.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學習獲得學士學位。

4.在國內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後,赴國(境)外高校或科研機構進修、做訪問學者等滿1年。

5.其他不符合第2、3項條件,但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學士學位或碩士學位。

注:第2、3項所指國(境)外學士學位,不含國內大專起點本科、有關國家高等教育文憑(HND)、國內計劃外招生的合作辦學及轉學分等形式,本科階段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於2年;碩士階段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於半年(不含國內計劃外招生的合作辦學及轉學分等形式);如爲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學歷學位和國(境)外學位。

第5項所指國(境)外學士學位如爲最高學位的,不含國內大專起點本科、有關國家高等教育文憑(HND)、國內計劃外招生的合作辦學及轉學分等形式,本科階段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於2年。如最高學位爲碩士的,國(境)外學士學位可不受前述限制,碩士階段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於半年(不含國內計劃外招生的合作辦學及轉學分等形式)。

被國(境)外高校錄取後如在國內校區或分校有就讀經歷的,累計在外學習時間和獲得的學分一般不少於總學習時間和總學分的50%;被國(境)外高校錄取後如利用暑期等在國內通過非學歷教育獲得學分的,累計在外獲得的學分一般不少於總學分的80%。

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以國家公佈的名單爲準。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參考英國泰晤士報高等教育副刊(Times Higher Education)、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U.S. News & World Report)、QS世界大學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上海軟科世界大學學術排名(Shanghai Ranking’s 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發佈的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名單,以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認後發佈的爲準。

留學人員在國(境)外學習獲得學位的院校以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中載明的頒發該學位證書的院校名稱爲準。

落戶條件

1.留學人員應在回國後2年內來本市並持續在本市工作,與本市相關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按規定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個人所得稅(符合下述第四條第一款條件的除外)。

2.符合本條第一款前4項條件的人員,最近連續6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低於上一年度本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符合本條第一款第5項條件的人員,最近連續12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低於上一年度本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1.5倍,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過渡期內每年的繳費基數以官方對外公佈的數字爲準。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期限及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原則上由系統自動比對;未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而補繳的、繳費單位與簽訂合同單位不一致的、委託非實際用人單位等第三方繳納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與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不能合理對應的不予認可。

3.留學回國人員應爲單位緊缺急需併發揮重要作用、需長期使用的人才,與單位依法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網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個月及以上(如合同約定有試用期的,需完成試用期後方可申報);派遣人員原則上不屬於申辦範圍。

4.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

5.符合國家及本市現行計劃生育政策。

6.無刑事犯罪記錄等不宜申辦上海常住戶口的情形。

激勵條件——四類人才直接落戶

(一)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國際知名科研機構等擔任相當於副教授、副研究員及以上職務,在世界500強知名企業、跨國公司等擔任高級管理、技術、科研職務,或者經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爲高層次人才的留學人員,以及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學習獲得博士學位的人員等,全職來本市工作後可直接申辦落戶。

(二)納入“上海科技創新職業清單”的用人單位,本市重點產業、重點區域和基礎研究領域等用人單位引進的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獲得科學、技術、工程和數學等緊缺急需專業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留學人員,全職來本市工作並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後可申辦落戶。

(三)擁有專利、科研成果、專有技術等來本市創辦留學人員企業的負責人、團隊核心成員(一般累計不超過3人),企業正常運營、招用至少1名員工(不含企業負責人本人),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後可申辦落戶。企業註冊資金不少於50萬元人民幣(實繳),留學人員企業負責人爲第一大股東(不含股份轉讓、後期資金注入),個人股份一般不低於30%。

新政策變化

最新政策:留學生回國後2年內到上海,並持續在上海工作。

1.回國後首份工作可以不在上海;

2.回國後2年內要到上海工作,與上海市相關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按規定繳納社保和個稅;

3.到上海工作後,必須持續在上海市工作,不能再到外地工作。

落戶福利

1.優秀人才可獲最高50萬元資助金;

2.免稅購車;

3.浦東創業者可申請15萬元創業資金。

廣州

適用對象

1.在國(境)外院校獲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並已辦妥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手續,並在廣州市屬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或在個體工商戶工作、在廣州創辦市屬企業或設立個體工商戶的留學回國人員;

2.持《廣州市留學人員優惠資格證》的國(境)外進修、訪問學者、從事博士後研究的人員。

年齡要求

1.在國(境)外學士學位:40週歲以下(含40週歲);

2.在國(境)外取得碩士學位:45週歲以下(含45週歲);

3.在國(境)外取得博士學位:50週歲以下(含50週歲)。

社保要求

1.獲得國(境)外碩士及碩士以上學位的留學人員,申辦時須在廣州市引進單位有社保繳費記錄(五險同參,無需連續6個月)。

2.獲得國(境)外本科學位的留學人員,在擇業期(本科生擇業期從畢業證書落款日期開始算起兩年內)申辦時須在廣州市引進單位有社保繳費記錄(五險同參),在擇業期外的申辦時須在廣州市市屬用人單位有連續6個月的社保繳費記錄(五險同參且引進單位有參保記錄)。

3.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如存在補繳情形的,不視爲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

4.社會保險費繳納單位應與實際用工單位一致(勞務派遣除外)。

5.獲海外本科學位、在擇業期外的留學人員,社保不再要求在同一單位連續繳費,但需在廣州市市屬用人單位有連續6個月的繳費記錄且引進單位有參保記錄。

6.所在單位參加市社保的,申請人無須提供社會保險繳費記錄,中留服中心自行覈查;所在單位參加省社保的,提供省社保繳費記錄。

落戶福利

1.創業可獲10萬元啓動資金補助;

2.免稅購車;

3.落戶黃浦區/南沙區可獲2萬—6萬住房補貼。

深圳

適用對象

1、在國(境)外學習並獲得學士以上學位的留學人員(包括已獲得居住國永久居留權、留學國再入境資格者)

2、在國(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工作或學習一年以上並取得一定成果的訪問學者或博士後等進修人員

落戶福利

1.生活補貼:本科1.5萬元/人,碩士2.5萬元/人,博士3萬元/人;

2.免稅購車;

3.未成年子女入托、入中小學就讀免費,優先申請,並可以報考市、區重點中學高中部;

4.可申請租用市、區政府提供的安居房和留學生公寓。

其他地區

對比上面熱門城市,其他地區申請落戶的基礎材料就簡單許多,一般來說只要提供以下幾項材料。

❖《單位接收函》

❖ 檔案保管證明

❖ 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或

❖ 戶籍證明

❖ 學歷學位認證書(無需上傳)

❖ 《個人留學經歷聲明》

另外還需要補充各地當地具體所需的材料。現在落戶都是非常方便的,可以在線申請,方便又快捷,疫情大環境下不少海外留學生、華人紛紛回國就職,這也是國家鼓勵留學人員回國就業的便利之處。

本內容爲滬江日語原創整理,部分內容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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